太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相关业务通知》。
其中提到以下几点:
1.公积金个人贷款资金需要按照住房消费行为的品种支付给银行账户!2018年9月30日后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不再将贷款资金直接支付给借款人。
2.停止受理自2018年9月30日后购买新建商品房时已全额付清房款的购房职工提交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以网签时间为准)
3.停止受理本地缴存职工在缴存地行政辖区范围外购买住房的贷款申请。
4.停止受理自2018年9月30日后商业银行发放的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以及部分转公积金贷款申请。(已按揭贷款签署协议时间为准)
5.停止办理2018年9月30日后已完成交易过户的六城区范围内二手房贷款申请。
也就是说:2018年9月30日后停止商转公和部分商转公,按照贷款签署协议时间为准;停止已过户的二手房贷款申请!停止全款买房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资金直接打入相关银行账户!
除了以上要停止的一些业务外,14日,太原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发布了一则公积金新政!其中详细明确了一些公积金政策细则!重点说明了停止受理本地缴存职工在缴存地行政辖区范围外购买住房的贷款申请。
新公积金政策中,以下几点需要买房的你注意了!
1.只可以在太原以及户籍地购买住房提取本人以及配偶的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可以申请办理提取。
3.在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稳定缴存满6个月及以上,可以申请原缴存城市的公积金转入太原。
4.2018年9月30日后不能商转公以及部分商转公!
8月20日起!异地购房不能提取公积金
根据目前的政策看,如果您是在太原缴存的公积金,您只可以在太原以及户籍地提取本人以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如果说在太原缴存,榆次买房,也并非榆次户口,则不可以提取本人以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具体什么时候实施,官方回复自8月20日起执行。
自8月20日起,在太原行政区域以外购房或偿还住房贷款,申请提取时,必须本人或配偶的户口在购房地。
(官方回复)
怎么办理公积金转入?
有很多异地缴存的购房者想要使用公积金的话,可以申请公积金转入太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最新政策,在太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稳定缴存满6个月及以上,就可以申请将原缴存城市的公积金转入太原。
具体转回可以下载APP申请异地转入或者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所辖分理处申请。
(官方回复)
封存提取
根据最新政策!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可以申请办理提取。但是需要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协议、身份证以及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配套银行卡原件。
有网友咨询到,公积金目前是封存状态,解除劳动合同也找不到了,怎么办?
官方回复:请联系原单位专管员变更封存原因后,下载手机App,通过互联网办理销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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